1、结婚以后买房写女方名字离婚房屋归哪个
针对结婚以后购置房地产仅登记在女方名下这一状况,离婚时房子所有权归属问题并不是可以一言以蔽之。
若支付购房款所用的资金是夫妻双方共有财产,则该房地产一般会被视为夫妻一同所有,在离婚诉讼中,双方需就此进行协商并达成协议;
如未能达成共识,法院将依据有关法律规定,遵循保护子女权益、照顾女方与无过错方利益的基本原则给出裁定。
然而,假如用于支付购房款的资金系女方个人财产,譬如女方于结婚以前所获得的财产或者女方因遭受人身伤害而获得的相应赔偿金等等,那样该房地产便大概被断定为女方个人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一同财产,归夫妻一同所有:
(一)薪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常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一同所有些财产。
夫妻对一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置权。
2、结婚以后买房写了一个人名字是不是是一同财产
在夫妻共有些房子产权份额问题上,即使在结婚以后购置的房地产只登记了其中一人的名字,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这个房屋一般仍会被认定为是是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之一。
重要原因在于,在婚姻关系保持期间所购买的任何房地产,在无特殊约定的首要条件下均视为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但若存在特别约定的话,便需要根据具体约定来决定该套住房的所有权归属。
然而,在符合以下几种特殊情形时,即使是结婚以后购买且仅登记了一人名字的房子,也不会被断定为是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
第一,在夫妻结结婚以后,其中一方的爸爸妈妈给予全额购房资金供其用;
第二,在结婚以后阶段,其中一方的爸爸妈妈支付了房子的首付款项,或者是其中一方用我们的私人财产支付了首付款项,之后由这位当事人以我们的私人财产偿还贷款。《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结婚以前财产;
(二)一方因遭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3、结婚以后买房写女方名字离婚房屋归哪个
在正常的婚姻家庭关系中,如在结婚以后购买房子并将所有权登记在女方名下,那样此套房产便被视为夫妻一同拥有些资产。在面临离婚的状况下,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商议决定这处房地产的最后归属权;假如没办法达成协议,法院会通过对购房资金来源、子女抚养及女方权益保护等原因的综合考量,作出相应的判罚裁决。但值得特别强调的是,如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购房所用的资金为女方结婚以前一个人积累的个人财产,或者双方过去签署有书面协议明确规定该房地产仅属女方私人所有,那这部分房地产便不再列入一同财产范围之内。需要指出的是,以上所述的具体状况还需结合有关的法律证据来进行准确的判断与评估。
结婚以后购房仅登记在女方名下,若购房款为夫妻一同财产,房地产一般为一同所有,离婚时协商,未达成共识法院裁定。若购房款为女方个人财产,如结婚以前财产、人身伤害赔偿金等,房地产可能归女方个人所有。